金湖县正式出台《关于推进宝应湖农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作者:陈晓梅时间:2018-07-16 08:29:00

  •  710日,金湖县委、县政府办公室正式出台《关于推进宝应湖农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的印发标志着宝应湖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通过前期的场地交流、对接、洽谈、商讨,终于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为今后宝应湖与县政府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奠定了基础,实现了良好开端。

    实施意见明确了宝应湖农场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改革目标、基本原则、改革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六方面重点。此次改革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推进社企分开为方向,以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强化政策支持为保障,加快推进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社会管理属地化,促进宝应湖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改革将围绕“坚持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坚持民生为本,促进发展;坚持统筹兼顾,稳妥操作”三项基本原则深入推进。

    实施意见把改革过程分为“3月底前调查摸底阶段、6月底前方案制定阶段、8月底前组织实施阶段、10月底前总结验收阶段”四个阶段。要求改革工作按照“管办分离、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的方针,到年底将农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全部纳入县政府统一管理、统一年度计划预算、统一财政转移支付,实现农场与周边区域社会服务资源共享共建,推进农场办医疗机构改革、教育机构改革、做好超比例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保障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完善农场社会事业发展保障机制。

    意见指出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是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推进农垦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事关农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一是需要各单位各部门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和分工责任,通过科学制定好方案、强化调查研究和资料归档、细化宣传引导、加强农场和政府间的密切配合来形成推动改革的强大动力。二是农场、政府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作为、全力配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稳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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