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农场天鹅村烘干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三次)

作者:海安农场项目办时间:2018-09-17 08:53: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农场天鹅村烘干房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海安农场天鹅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县海安农场天鹅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江苏海安农场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烘干房施工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9 30日至20181119日,工期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烘干房建设施工

    合同估算价(万元) 36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负责人无其他项目在建工程。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其他按招标公告要求执行。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917日至2018921日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公司地址为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七楼招标代理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92110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农垦海安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一楼开标室。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江苏省农垦海安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7200元,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7. 本公告发布期间:2018917日至2018921日。

    8、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海安农场天鹅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址:江苏海安农场                       址: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七楼

      编:226600                           编:226600

    人:穆主任                      人:梅德华

      话:13773680089                       话:1560627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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