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国资委等六部门《关于江苏省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新洋农场有限公司与射阳县人民政府正式签订了《江苏省新洋农场有限公司社区管理职能改革框架协议书》,农场公司社区管理职能暂不移交地方政府,地方对农场社区工作经费给予补贴,保证农场居民享受当地居民同等惠民政策。
协议遵循坚持方向、分类实施、积极稳妥、务实有效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采取内部分开、管办分离、授权委托、购买服务方式,赋予农场社区相应管理权限及提供公共服务,并加强工作指导。
协议规定,地方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精神,指导农场社区加强居委会建设,建立健全国有农场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提升国有农场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对农场社区工作经费给予补贴,纳入县公共财政购买服务保障范围,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并将农场区域范围内的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统一纳入地方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并同步实施,保证农场居民享受到包括赈灾、宗教、惠民墓葬补贴等在内的当地居民同等惠民政策。
县政府表示将严格贯彻中央、省委文件精神及盐城市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推进会要求,推进社区职能改革,加强对农场社区工作的指导。希望农场社区完善“三社联动”机制,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健全社区管理服务体系,推动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完善居民自治制度,切实提高社区服务和管理水平,发挥国有农场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