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洋农场与射阳县人民政府正式签订了《江苏省国营新洋农场学前教育移交协议书》,县政府依需在农场境内设立公办幼儿园。
协议根据《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国资委等六部门《关于江苏省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盐城市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推进会要求,遵循坚持方向、分类实施、积极稳妥、务实有效原则,规定由县政府按照全县学前教育布局规划依需在农场境内设立公办幼儿园,保证为农场及周边居民适龄子女提供普惠制学前教育,并逐年加大对农场幼儿园的投入力度,提升办园质量和办园条件。
农场无偿将农场境内原幼儿园的所有动产和不动产权属划转给县政府,配合办理好资产交接手续,并妥善安置好原幼儿园的所有教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