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江苏省�港农场职工医院改制签约仪式在农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与职工医院选定承办人正式签定改制协议,标志着该场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取得新的进展。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农场职工居民就近就医需求,妥善安置医院在册在岗员工,盘活现有医疗资产,�港农场社管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向社会公开选择医院承办人,将场办医院有序规范转制为民办医院,实现农场医疗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目前,职工医院经营管理业务交接及资产移交工作正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