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种业集团白马湖分公司实施“两杂种子”仓储加工中心厂房及配套土建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大华种业时间:2019-06-13 0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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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马湖分公司实施“两杂种子”仓储加工中心项目已由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白马湖分公司根据大华种集【2018】1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白马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白马湖分公司实施“两杂种子”仓储加工中心项目厂房及配套土建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白马湖农场

      2.1.2建设规模:886�的钢结构厂房及其附属工程,67.66�的砖混机房,筒仓及设备基础,电气、含配电箱及配管配线照明灯具防雷接地避雷网,给排水、含雨水管 ,消防、含消防钢管及配件,消火栓箱及灭火器等。(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2.1.3工程估算价:约158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6月,计划竣工日期: 2019年8月

      2.1.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1.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3.1.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1.4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1.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1.6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企业信用报告等级为BBB及以上,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或《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建筑施工类2017年版)》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需经淮安区信用办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3.1.7企业信誉:自2017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8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19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且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2.1提供项目负责人2018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⑦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本区域内承接工程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4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企业2018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 ①以上资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2.2资格评审标准”,如有不一至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②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 6 月 13 日08时30分至2019年 6 月 21 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请投标申请人到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代理部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等有关工程资料,报名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委托书或法人证明;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 6 月 24 日 15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网(www.cjzxgs.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白马湖分公司

      地 址:国营白马湖农场场部南侧 地 址:淮安市国际商城A3楼6楼

      邮 编:223200 邮 编: 223200

      联 系 人:吕玉亮 联 系 人:甘工、张工

      电 话:13511535282 电 话:0517-85983788

      传 真: 传 真:0517-8598078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cjzxgs@163.com

     

      招标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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