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省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 2016—2018 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 经各农场公司逐级申报,市文明办组织考核测评、征求意见等程序,报经市文明委同意,盐城垦区的黄海农场公司、淮海农场公司、新洋农场公司、滨淮农场公司、�港农场公司等五个农场公司在今天出版的盐阜大众报A2版面上,盐城市文明办对获得盐城市 2016—2018 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文明校园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图为盐阜大众报文明单位公示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