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农垦宝应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19年江苏农垦宝应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监理服务已经上级部门批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江苏省宝应湖农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2019年江苏农垦宝应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监理服务。
2.2 项目地点:项目区位于江苏农垦宝应湖第一、三生产区,项目区四至范围:东起南公司河、西至北公司河、南邻金沟河,北到金宝新村。
2.3 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额约14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设备及安装等。
2.4 监理服务期:所监理工程的时限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其中施工阶段是指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5 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监理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3)监理内容:所监理工程的范围和时限与所监理工程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等。
监理服务的内容主要指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范围内对所监理工程施工承包人、货物或材料供应商等工程参建单位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4)工程监理服务控制目标:
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投资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 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3.3 拟定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目前无主体工程在监(有投诉时须提供所在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主体工程完工及可以离开原项目的证明)。
3.4 监理组人员的资格和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具体要求如下:
(1)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应配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资格);
(2)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的现场监理员3人,中标后,项目监理组成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调动或变更。
3.5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组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9年3月份(含3月份)以后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参保缴费清单需注明缴费起始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或业主单位证明时间为准)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农田建设项目(包含原农业开发系统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水利系统的农田水利项目、国土系统土地整理项目、千亿斤粮项目等)的工程监理服务业绩,其工程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或中标结果公示网上截图、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单位证明)。
3.7 本工程严禁挂靠投标,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第三十五条进行处罚。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9日至2019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报名(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华邦国际西厦B区502室)或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扫描件电邮至3048391477@qq.com或添加微信:ruijiezixun666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联系电话:13770007337),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上必须正确填写接受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的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如因填写错误导致接受不到相关文件,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与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无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七、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 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8.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农垦信息网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952324633
地 址:江苏省金湖县五、七新村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932281510
地 址: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华邦国际西厦B区5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