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农场进场主干道绿化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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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海安农场进场主干道绿化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农垦海安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农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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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地点:海安农场进场主干道北侧。 | |||||||||||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 |||||||||||
(3)招标范围:绿化施工。 | |||||||||||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2月13日,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报告为准) | |||||||||||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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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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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以上a、b、c三个条件之一的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自2017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8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19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业绩要求:无; | |||||||||||
(7)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其他按招标公告要求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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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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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 | |||||||||||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6日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公司地址为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七楼招标代理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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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6日9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农垦海安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一楼开标室。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江苏省农垦海安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一楼开标室。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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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700元整,开标前现场现金缴纳。 | |||||||||||
7.本公告发布期间: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6日。 | |||||||||||
8.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 |||||||||||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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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江苏省农垦海安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 址:江苏海安农场 | 地 址: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七楼 | ||||||||||
邮 编:226600 | 邮 编:226600 | ||||||||||
联 系 人:杨阳 | 联 系 人:谭勇 | ||||||||||
电 话:0513-88382151 | 电 话:156062786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