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和小城镇提升项目--镇区立面出新广告牌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滨淮农场有限公司时间:2021-03-15 08:36:0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江苏农垦连云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滨淮分公司所需的环境整治和小城镇提升项目--镇区立面出新广告牌工程进行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

    包括店招广告牌2000㎡、发光字800㎡、pvc150套等的采购、制作、安装及就位、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参数等以招标文件、报价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工期要求:中标人确保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广告牌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并确保使用。

    3.项目地点:滨淮农场境内。

    4.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制作、运输、安装、调试、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5.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6.预算金额:约76万元。

    7. 质保期:产品实行“三包”,质保期为2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所需产品保修期内,一旦所需货物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如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没有答复,则视为投标人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所需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所需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投标人负责。

     

    二、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广告设计制作、标识、招牌、广告牌设计制作及安装的内容。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服务态度及质量保障。

    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具有经营资格、经营范围、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5、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21312日至2021319日(节假日正常上班);

    2.地点: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招标代理部;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323150000秒;

    2.开标时间:2021 323 15 0000秒;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苏农垦网(/)、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成分公司网站(http://www.njjcswsyc.com/)、江苏省滨淮农场有限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

     

    六、监督单位:江苏省滨淮农场有限公司纪委   电话:0515- 84866106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农垦连云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滨淮分公司

    地址: 江苏省滨淮农场

    联系人: 左元国

    联系电话:15061153725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54号楼1103(南京银行楼上)

    联系人:周鹏

    联系电话:13024494996

     

     

     

                                            202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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