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淮分公司2021年夏季土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时间:2021-04-26 08:20:51

  • 一、招标条件

    滨淮分公司2021年夏季土地平整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滨淮分公司,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滨淮分公司第一、二、四、五生产区境内。

    2、工程规模:包含滨淮分公司2021年夏季土地平整工程的施工,工程造价约40万元。

    3、计划工期: 2021515日至2021625日。

    4、质量标准:合格。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各标段施工招标范围为:

    一生产区120亩;二生产区284亩;四生产区290亩、五生产区267亩;共计961亩土地平整。

    注: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市政公用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

    5.1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4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10-20213月或20219-20212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2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3 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425日至20214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及装订成册)到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4号楼110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何荷,电话:17361779395

    五、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苏农垦信息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网等发布。

    七、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滨淮分公司纪检,监督电话:0515-84866190

     

     

     

    建设单位(签章)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滨淮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滨淮农场境内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4号楼1103

    联系人:张红

    联系人:何荷  

    联系电话:15261913157

    联系电话:17361779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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