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弶港农场纪委对农场境内养殖粪污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督查要求规模养殖场户户到,小型养殖户随机抽查不少于30%,监督巡查和督查责任落到实处。现场查看规模养殖场粪污收集、处理设备升级改造是否到位;雨污分流是否到位,不同的清粪工艺和粪污利用方式,其相应的蓄粪池、堆粪池、沼气池、发酵池是否与养殖规模相适应,养猪户消纳用地不少于0.2亩/猪,一年一签。消纳位置、种植结构、消纳期限及其它双方职责;不能处理的养殖户与第三方机构签订的委托处理合同,明确粪污去向、利用方式、清运周期和双方职责,消纳协议和委托处理合同必要时由村委会见证。对巡查六项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核实区域内养殖规模、蓄粪容积、蓄粪建材,遮盖效果,出粪方式,及政策宣传情况,确保整治责任到位。
通过督查,向养殖户宣传粪污整治政策和责任要求,对个别养殖场粪池溢出情况要求养殖场限期进行整改。纪委要求督查和巡查责任单位和个人要纠正巡查督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沉下去,及时发现和纠正整治过程问题,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尽早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