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临海农场环境整治和小城镇提升项目​十四大队南北桥、团结桥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时间:2022-07-04 10:11:27

  • 1.招标条件

    2022年临海农场环境整治和小城镇提升项目十四大队南北桥、团结桥工程已由江苏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98858威尼斯以苏垦集社〔2022〕1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临海农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国内),择优选择工程施工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2022年临海农场环境整治和小城镇提升项目十四大队南北桥、团结桥工程

    2.2、建设地点:江苏省临海农场境内;

    2.3、工期要求:十四大队南北桥10月20日前完工(含砼构件养护时间);团结桥10月30前完工(含砼构件养护时间);

    2.4、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2.5、资金来源:集团增资已落实;

    2.6、工程规模:约333万元。

    2.7、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二个标段。施工招标内容为:一标段:十四大队南北桥工程,投资约175万元;二标段:团结桥工程,投资约158万元。

    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兼投不兼中)。开评标顺序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即:一标段→二标段。在前面标段被确认为中标候选人的,在后续标段评审中继续参评,但不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2.8、品牌的选择与认定: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建议钢材品牌:宝武钢铁、日照钢铁、马长江钢铁、永钢、南钢;建议商砼品牌:海都、建业、沙印、金拓。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天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时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原件的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处理,投标作无效标。

    注:上述标段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一、二标段均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一、二标段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有投诉时须提供所在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主体工程完工证明和离开原项目的同意书)。

    3.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招标人严禁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

    4. 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一日24时止。

    5.2获取方式: 从百度网盘直接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8vHkTYbCK6laXgVCoNfuw

    提取码:asql,如无法下载的,可与代理公司联系。

    5.3招标文件(工本费)售价: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将上述费用于投

    截止前与投标保证金一同或者分别电汇至江苏农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奥体支行(农行南京奥体支行),银行账号: 10106501040013690;无论一同还是分别汇款只需要备注:临海桥梁新建+标段(如临海桥梁新建+标段一、二),无须备注其他内容。投标人只有在按时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和投标保证金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5.4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规定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即为报名,与招标相关的答疑请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jsnk001@163.com,招标人会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回复,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上邮箱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 月13日 上 午8 时30 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江苏农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号:jsnk001@163.com)。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3、开标时间:2022年7 月13日 上 午8 时30 分。

    6.4、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208室。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9.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9.1、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9.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1.特别提醒

    11.1、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自愿参加开标会议。各投标人需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会议号 7249360552 ,直接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需在开标会议结束前提出。

    11.2、注意:投标单位报名费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在开标当月将开票信息发送至邮箱:jsnk002@163.com,逾期未提供开票信息视为自动放弃。

    11.3、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30天内需完成施工合同签订。

    12.监管单位:

    12.1 江苏省临海农场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电话0515-69056916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临海农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26125758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农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195816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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