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农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海安农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海安农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集团增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海安农场。 | |||||||||||||||
(2)工程规模:海安农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 |||||||||||||||
(3)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海安农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项目装修工程。装修面积约661平方米,主要施工内容:环氧地坪地面、装饰板墙面、天棚吊顶、电气安装、空调、消防喷淋、智能化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说明。 | |||||||||||||||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22年07月20日至2022年08月18日,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 |||||||||||||||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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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负责人无其他项目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信誉要求:自2020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2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
(7)业绩要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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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 | |||||||||||||||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07日至2022年07月13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近二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到代理公司代理部三楼或微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文本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2楼开标室。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其他事项 |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9000元整,开标前现场现金缴纳。 | |||||||||||||||
7、本公告发布期间:2022年07月07日至2022年07月13日。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农垦网上同时发布。 | |||||||||||||||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 |||||||||||||||
10、联系方式 | |||||||||||||||
招标人:江苏省海安农场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海安市海安农场海林中路28号 |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 ||||||||||||||
邮 编:226600 | 邮 编:226600 | ||||||||||||||
联 系 人:杨先生 | 联 系 人: 曹丽 | ||||||||||||||
电 话:0513-88382011 | 电 话:0513-818135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