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农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舞台灯光音响系统)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淮海农场有限公司时间:2022-08-05 17:46:52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海农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舞台灯光音响系统)采购安装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省淮海农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集团增资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淮海农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舞台灯光音响系统)采购安装项目的深化设计、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包括质保期内的维修更换的人工费交通费耗材费等)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标的额约200 万元,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2交货或服务地点:江苏省淮海农场境内。

    2.3交货期或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货物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并满足招标人对总体进度的要求。

    2.4质量标准:货物质量等级为符合国家“合格”标准,质保期为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资质等级及范围: 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本次发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次发包承建单位不得再另行转包、分包。

    5.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以被变更的人员作为拟派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承包人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

    3)承包人须保证:承包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4) 承包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8月的某一天,则承包人须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2月-2022年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承包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发包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发包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发包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或者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发包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承揽的工程中,因拖欠工人工资、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被射阳县有关部门限制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接工程的。

    6) 承包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7)承包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发包人拒绝其参加,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承包人。在一次发包活动中,承包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承包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8)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注:(1)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公开发包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四、货物付款方式

    1)按甲方供货期的要求,设备进场报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3)决算资料及相关资料提交齐全并合理,工程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完成竣工审计,付至审计价的90%(中标人所提供的结算价应与审计价误差在5%以内,若超出5%,则整个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付清审计费用后付工程款);

    4)余款10%(含3%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无质量问题,7日内结清余款。

    5)按上述进度付款,无利息补偿。

     

    五、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招标公告发布及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1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近二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上述材料需装订成册)到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或微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4号楼1103(南京银行楼上)。联系人:何荷,联系电话:17361779395。

    八、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8.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2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本工程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

    8.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电汇形式,收款单位名称: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开户银行: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3209 0200 1101 0000 078191 。行号:314311000018,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账户。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扫描件、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1151574641@qq.com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农垦信息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淮海农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春森

    联系电话:0515-82544720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志东

    电话:1385109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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