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景尊园01幢商铺招租公告

作者:时间:2023-09-26 15:11:43


  • 出租方:江苏通宇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江苏农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林景尊园01幢商铺招租

    出租事项

    批准情况

    江苏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会议决议

    发布平台

    江苏农垦信息网,网址:

    挂牌期限

    2023926日至20231016

    出租方名称

    江苏通宇投资有限公司

    招租资产

       

    房地产类

    房屋坐落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河滨路115号(实测报告:浦口区河滨路117号)

    房产证号

     

    土地证号

     

    房屋面积

    6771.52

    土地面积

     

    招租面积

    6771.52

    招租面积

     

    房屋用途

    商业

    土地性质

    商业

    其他

     

    招租用途

    商业

    招租底价

    (万元/年)

    321.308624

    租金年

    递增率

    3年递增3%

    招租期限(年)

    20年(其中含装修期12个月,分别第一个租赁年度体现6个月,第二个租赁年度体现6个月

    特别事项

    标的房屋的产权人为江苏通宇投资有限公司。产权人暂未办理产权证但应提供如下证明文件:(1)地址证明,证明该租赁房屋归甲方所有;(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3)南京市浦口区房屋面积测算成果报告;(4)南京市浦口区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成果报告;(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产权人应协助承租人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其他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环保、卫生、户外广告设置等)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承租人确认对租赁房屋的现状、权属、性质等均已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不得以此要求产权人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酒店运营经验,在营酒店不少于2家(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

    2、意向承租人须在挂牌期满日16时前向江苏农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账户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人民币53.5515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成功。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签约并支付了首期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后申请原额返回;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缴纳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人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承租人承租期间须向江苏通宇投资有限公司缴纳53.5515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季度付,先付后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季度费用。合同终止时,如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4、承租人承租期间须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费,物业费暂定标准为2/平方米/月。

    5、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并接受招租标的物的现状情况。租赁期内对招租标的物进行任何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消防系统等)所产生的一切手续以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和承担,装修工程不得改变或者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具体方案经甲方及有关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对装修进行任何补偿。

    6、承租人从事的生产经营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自行办理营业执照,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消防、环保等各项政策和法规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7、租赁期间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网络通讯费垃圾清运费、公区公摊电费、变电所维护费与租赁相关的费用等)由承租方承担。

    8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不得单方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如承租人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包括承租人违约导致产权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承租人须产权人支付相当于租赁房屋六个月租金的违约金(标准参照当年的租金标准收取),若该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产权人全部经济损失的,承租人还应当补足该部分损失的金额,除违约金外,承租人所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无论何种原因,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承租人不得再在该房屋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并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次日起5日内将产权人交给承租人保存的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资料和工程资料交还产权人,并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搬离所有设施、设备(包括所有招牌、广告牌、该房屋内承租人安装的设施、设备等,但不可搬离或搬离、拆除可能会损坏房屋的物品除外,且该等物品视为自合同终止后归产权人所有),并将该房屋恢复到符合承租人最后一次通过消防等政府审批的装修施工图纸所述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造成的合理损耗除外),以及保持该房屋干净、整洁交还产权人。

    10、本次招租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出租方承担,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文件与代理方友好协商

    11、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的承租申请。

    报名材料

    法人: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承租登记表(单位)、承诺书、保证金转账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承租登记表(个人)、承诺书、保证金转账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以原件扫描形式打包上传至代理公司邮箱:jsnk001@163.com,报名资料不齐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不得参加后续交易。

    具体招租资料请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电话:18862026920

    其他说明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自然撤牌。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综合评审方式(价格50%,综合实力(包括企业业绩、项目运营方案)50%)决定最终承租人。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承租后,未能在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联系方式

    出租方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杨先生

     

    15850767383

     

    1886202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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