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垦最美人物”评选启事

作者:时间:2023-12-08 16:06:57

  •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有关文件精神,围绕立精神支柱、树价值标杆、育时代新人,聚焦鼓舞信心斗志、激发奋进力量,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一批事迹突出、业绩优异、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垦区先进典型,大力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评选范围:

    在垦区内(各农场、直属单位、集团公司控参股企业、农垦事业办、集团机关)工作或生活不少于一年的人员(截至2023年11月),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推选。共评选出不超过10名的“江苏农垦最美人物”。已经获评过2021年度或2022年度“江苏农垦最美人物”及提名奖的人员,不再纳入本次评选范围。

    三、评选标准:

    1. 最美实干兴业引领者:在创业争先、岗位成才、技术技能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遵循经济规律,把握市场脉搏,带领团队努力创业,成绩显著;立足本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无私奉献,在岗位上作出积极贡献,取得突出成绩;在产业振兴、绿色发展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2. 最美诚实守信践行者: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很高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

    3. 最美奉献精神弘扬者: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和互助友爱精神,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4. 最美公平正义维护者: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勇于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敢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 最美文明家庭倡导者: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老人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四、实施步骤:

    1. 推荐申报。各单位对照评选标准要求,做好评选宣传发动和推荐申报工作。在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本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审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2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推荐人选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和有关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单位公示、所在区域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从容;邮箱:jsnkdwxcb@163.com;电话:025-83604083。

    2. 初步筛选。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申报人选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提交评选领导小组评选。

    3. 组织评选。成立评选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推荐、领导小组评选情况,提出“江苏农垦最美人物”建议名单(不少于10人)。

    4. 确定名单。建议名单经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江苏农垦最美人物”拟入选名单,在江苏农垦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和征求意见等情况,最终确定“江苏农垦最美人物”入选名单。

    5. 宣传表彰。集团公司适时对入选的“江苏农垦最美人物”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在《江苏农垦人》报、《江苏农垦通讯》等媒体分期分批刊载入选者事迹,广泛宣传,营造学习典型、崇尚先进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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